她想了想,终于决定束手就擒,做一名“良民”。
来到衙署,文书提着毛笔,埋头记着口供,问:“姓甚名谁,家住哪里,速速招来。”
王嬿背着手:“王嬿,家住……镇国公府。”
“嗤,那是你家?”文书转念一想,又没脾气地点点头:“也对,天为盖,地为庐,处处都是家。”
围观的几个衙役闻言,发出一阵哂笑。
王嬿哽了下,语气木然道:“不是这个意思,我乃镇国公府的三小姐,王嬿,那里的确是我家。”
“王…王家三小姐?”衙役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纷纷瞪大了眼。
“即便是三小姐,也不能当街闹事呀。”文书沉着眉头,回应道,不过语气和缓了不少。
“陛下开恩特赦你们,那是皇恩浩荡,换作旁人,都得夹紧尾巴,低调处事,你怎可还是如此放肆?”
“我怎地放肆了?诺大的镇国公府却不让住,万般无奈我只得找房,可偏偏遇到那钟家的丫鬟狗仗人势,纵容家丁伤人,为求自保,我才出手而已。
此事,说到底,你们也有不是,圣上既赦免于我,那镇国公府,你们是不是该归还于我?”
“你…你也真敢要。”文书被王嬿呛得不轻。
圣上那用意,明显到连他这个小小文书都看得出,如何敢真正将王嬿当成无罪之人。
“顾爷,莫与她掰扯,白白浪费口舌。一顿好打处置了,回了钟家便是。”
其中一名心直口快的衙役呛声道。